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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英区人民政府、龙华区人民政府、美兰区人民政府、琼山区人民政府、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第

  迎宾大道恒大文化旅游城别墅区,群众反映:龙华区迎宾大道恒大文化旅游城别墅区的围墙外面有两个养猪场,养猪场与别墅区只有一墙之隔,每天臭味很大,小区居民无法开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望督察组及时协调处理。

  龙华区城西镇政府工作人员耐心劝导,要求3家养殖场尽快搬离并做好卫生清理,3家养殖场均承诺于20日前搬离并清理卫生。在镇政府监督帮扶下,6月19日、20日,3家养猪场均已搬离,并做好卫生清理工作。

  琼山区椰博路38号微正能源椰博路汽车充电站,群众反映:琼山区椰博路微正能源椰博路汽车充电站建在两个小区中间,每天凌晨充电噪声很大,影响周边居民作息,多次向12345反映仍未解决,望督察组及时处理。

  1.琼山区要求海口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续关注该充电站噪音问题,积极做出响应市民述求,针对场站充电桩发生噪音问题进行自查,确保充电桩的产生的声音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不对周民居民日常作息造成影响,自觉接受周边群众监督。

  2.琼山区要求海口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加强对场站的管理,对现场管理员做好培训,做好充电车辆引导和提示好充电车主保持安静,对突发的噪音问题立即处理,极力保障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3.6月19日,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琼山分局委托监测单位进行噪音监测。该充电站噪音监测结果达标,该充电站已加强场站管理和对现场管理员做好培训,加强对充电车辆的引导,提示好充电车主保持安静,极力保障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美兰区新埠岛半岛南湾小区,群众举报:美兰区新埠岛半岛南湾小区与外围商铺的中间绿化带一夜之间被铲除,铺上硬化砖。

  1.美兰区新埠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依据《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及第四十五条“禁止下列危害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四)在绿地内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规定,对涉及的商铺业主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于2023年6月24日前恢复原状(绿地),并加强养护。

  2.2023年6月19日,涉及的10户业主已将地上铺设的植草砖全部搬离,正在铺设红土准备种植草皮,预计2023年6月24日完成整改。

  长滨路81号金地自在城,群众举报:金地自在城,A3,A13两栋楼下烧烤店油烟排放到小区内部,导致市民无法开窗,市民反映到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执法部门向烧烤店开具停业整顿,新疆烧烤只停业到21日。22日将会继续营业,且烧烤店并无烟道,如果督察组22日撤离新疆烧烤店将继续对小区照成油烟污染。

  1.经秀英区组织人员查询,该商住楼配套建有专用油烟烟道且已备案,非擅自建设的油烟管道。

  2.秀英区长流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小区内所有餐饮店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做全面排查,确保安装率达100%,并督促其在营业期间正常开启油烟净化器。同时要求商铺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每一个月至少清洗一次,并建立清洗记录台账。

  长滨路81号金地自在城,群众举报:金地自在城,A3,A13两栋楼下烧烤店油烟排放到小区内部,导致市民无法开窗,市民反映到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执法部门向烧烤店开具停业整顿,新疆烧烤只停业到21日。22日将会继续营业,且烧烤店并无烟道,如果督察组22日撤离新疆烧烤店将继续对小区照成油烟污染。

  秀英区长滨路81号金地自在城,群众反映:金地自在城A13栋新疆烧烤店门店上公告表示只停业到21日,22日正常恢复营业,问题不能得到彻底解决,要求立即拆除违建烟道,望督察组及时处理。

  1.经秀英区组织人员查询,该商住楼配套建有专用油烟烟道且已备案,非擅自建设的油烟管道。

  2.秀英区长流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小区内所有餐饮店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做全面排查,确保安装率达100%,并督促其在营业期间正常开启油烟净化器。同时要求商铺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理洗涤,每一个月至少清洗一次,并建立清洗记录台账。

  秀英区长滨路81号金地自在城,群众举报:金地自在城,A3,A13两栋楼下烧烤店油烟排放到小区内部,导致市民无法开窗,市民反映到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执法部门向烧烤店开具停业整顿,新疆烧烤只停业到21日。22日将会继续营业,且烧烤店并无烟道,如果督察组22日撤离新疆烧烤店将继续对小区照成油烟污染。

  秀英区长滨路81号金地自在城,群众反映:金地自在城A13栋新疆烧烤店门店上公告表示只停业到21日,22日正常恢复营业,问题不能得到彻底解决,要求该店搬迁且立即拆除违建烟道,望督察组跟进处理。

  秀英区长滨路81号金地自在城,群众反映:关于秀英区金地自在城烧烤店油烟污染的问题。昨晚(6.15)A3栋的烧烤店正常营业,油烟污染持续;A13栋烧烤店在门口贴出告示,“暂停营业至21日,22号重新开业”。其表示烧烤店开在小区内不合法,目前的处理结果只是应付督察组,未解决根本问题,要求迁址。

  秀英区长滨路81号金地自在城,群众再次来电:金地自在城两家炭烤烧烤店在城管责令停业整顿后,6月15日A3栋的烧烤店仍在营业,A13栋下的烧烤店停止营业但在烧烤店门口贴出告示:停业至21号,22号恢复营业。群众诉求应与龙华区违规烧烤店的处理方式一致,立即拆除违建烟道,违规烧烤店停业迁址。

  1.经秀英区组织人员查询,该商住楼配套建有专用油烟烟道且已备案,非擅自建设的油烟管道。

  2.秀英区长流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小区内所有餐饮店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做全面排查,确保安装率达100%,并督促其在营业期间正常开启油烟净化器。同时要求商铺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每一个月至少清洗一次,并建立清洗记录台账。

  秀英区长滨路81号金地自在城,群众再次来电:群众认为金地自在城A3栋违建油烟管道排放餐饮店的油烟废气排放至小区内,尤其是A3/A13炭烤烧烤店排放的油烟造成小区居民身体不适。反映给相关部门未能有效解决,群众多次反映给12345及相关部门未得到解决,认为相关部门存在执法力度不强的问题。群众诉求应尽快拆除违建油烟管道,违规餐饮店停业迁址。

  秀英区长滨路81号金地自在城,群众反映:关于秀英区金地自在城烧烤店油烟污染的问题。其表示烧烤店开在居民区不合法,且A13的栋烧烤店在门口贴出告示,“暂停营业至21日,22号重新开业”。其认为秀英城管走马观花,要求责令迁址。

  秀英区长滨路81号金地自在城,群众反映:海口电视台椰城纠纷节目上秀英区工作人员表示市民投诉的金地自在城的商用油烟管道是合法合规的,其认为该排烟管道是违建管道,报道与实际不符,望督察组跟进处理。

  1.经秀英区组织人员查询,该商住楼配套建有专用油烟烟道且已备案,非擅自建设的油烟管道。

  2.秀英区长流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小区内所有餐饮店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做全面排查,确保安装率达100%,并督促其在营业期间正常开启油烟净化器。同时要求商铺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理洗涤,每一个月至少清洗一次,并建立清洗记录台账。

  秀英区长滨路81号金地自在城,群众反映:金地自在城A13栋新疆烧烤店门店上公告表示只停业到21日,22日正常恢复营业,问题不能得到彻底解决,排烟管道属于违建,要求立即拆除,望督察组及时处理。

  秀英区长滨路81号金地自在城,群众反映:金地自在城A3栋的排烟管道安装在一楼,距离1.2楼住户只有三四米远,该排烟管道属于违建,要求立即拆除,安装油烟净化器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秀英区长滨路81号金地自在城,群众反映:金地自在城A13,A3栋楼下的炭烤烧烤店于2023年6月15号晚仍在营业,未执行停业整顿,营业产生油烟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群众诉求违规烧烤店立即停业搬迁。

  秀英区长滨路81号金地自在城,群众建议:关于秀英区金地自在城烧烤店油烟污染的问题。其表示物业加建的排烟管道直接在2楼排放,油烟污染是最大的诟病,也是大量业主让迁址的原因。其建议,在不影响小区环境的情况下,接入居民楼使用的排烟管道,让油烟排向24楼的高空是一种有效的方法之一。

  西苑路5号三水蓝湾小区,群众反映:西苑路5号三水蓝湾小区29-03舍得食私房菜营业期间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望督察组及时处理。

  1.6月18日,美兰区新埠街道办事处委托海南殿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舍得海口美兰舍得食馆新埠岛餐饮店油烟排放问题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2.美兰区新埠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依据《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现状建(构)筑物使用性质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6月27日前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逾期一日按改变使用性质部分的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10元罚款”的规定,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

  新埠岛半岛南湾小区,美兰区新埠岛半岛南湾小区新家园酒楼每天饭点时间出现油烟污染现象,以及排烟噪声扰民。反映过12345热线未得到解决。

  1.6月17日,美兰区新埠街道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商铺在厨房上方安设油烟净化器,现场油烟净化器正常开启,在商铺后方设有一条油烟管道排口,经油烟净化器过滤后通过后方的油烟管道直通楼顶排放口排放,商铺油烟排气管道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2.6月18日,美兰区新埠街道委托海第三方技术单位对舍得海口美兰新佳园餐饮店油烟排放及噪音问题进行检测,目前已经过检测,油烟排放及噪音问题的检测结果均为达标。

  美兰区兴洋大道,群众反映:美兰区兴洋大道江燕公寓2楼湘间记忆餐馆,擅自凿通居民楼私设厨房,且加装的排烟管道口紧挨居民窗户,存在油烟污染、高压炉噪声等现象,已严重影响邻里生活,要求降噪与调整排烟管道。

  针对“被投诉的湘间记忆餐馆”问题,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要求湘间记忆餐馆对标整改,避免出现油烟、噪音影响周边住户日常生活的情况,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后续将依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置。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贤濂路8号,群众反映:龙华区滨濂夜市每晚10至早上6点经营,常有消费者酒后大声喧哗,醉酒呕吐、随意大小便;夜市播放音乐过大;1516啤酒世界、留一手烤鱼、大漠孤烟烤羊排等露天烧烤排放的油烟未处理直接排放。当前情况以持续一年,多次反映12345及城管未能解决,望督查组尽快处理。

  1.龙华区要求滨濂夜市物业管理人员加强巡查管理,发现有大声喧哗现象,立即进行劝导,引导客人到洗手间进行大小便及酒后呕吐现象,并定时巡查,确保营业场所的有序管理。

  2.滨濂夜市物业管理处加强对商家环保烧烤炉和油烟净化设备的管理,发现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要强制性要求商家立即更换,保障设备正常使用。

  3.龙华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加强对滨濂夜市的巡查和管控,确保物业管理处管理到位,对市民反映的问题时刻监督和管理。问题已解决。滨濂夜市物业管理处同意建立长效机制,对大声喧哗现象加以管理。

  琼山区玉洲村106号,群众反映:琼山区玉洲村106号有多家泡沫加工厂,加工作业时产生刺激性气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望督察组及时处理。

  1.琼山区凤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责令加工厂当场将加工设备自行拆除,督促加工点负责人蒋子祥立即将泡沫半成品清运干净。加工厂已将泡沫半成品清运,生产设备也已经自行拆除。

  琼山区甲子镇双根水库,群众反映:琼山区甲子镇双根水库违规租赁给私人养鱼和养鸭,造成水库水体污染,影响农田灌溉,希望处理。

  1.6月17日,琼山区组织人员到达现场核实情况。经核实,双根水库目前已全面清退养殖承包合同,工作人员对水库周边进行了全覆盖巡查,未发现存在养殖行为,也未发现养殖所需的设备饲料等,故信访人所反映的甲子镇双根水库违规租赁给私人养鱼和养鸭问题不属实。

  2.琼山每月均对水库进行水质进行监测。近3个月(4月至6月)的水质监测结果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4类、2类和3类标准,均符合水环境质量管理目标,故信访人反映的水库水体污染问题不属实。

  3.琼山区组织人员对水库水面、泄洪口、溢洪道等进行了检查,设备运行正常,未发现水道堵塞等异常,故信访人反映的影响农田灌溉的问题不属实。

  4.严格落实河长制要求,督促镇村河长加强巡查频次,确保及时发现整治问题。

  桂林洋美善南路与兴洋四横路交叉口,群众反映:桂林洋美善南路与兴洋四横路交叉口精品消费产业园配套路网项目凌晨01:00就开始施工噪声扰民。投诉到12345热线并未解决。

  1.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对接被投诉单位精品消费产业园配套路网项目的施工方广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规范施工作业,不允许出现超时施工扰民现象。对接正在回填砂土的玉玲珑珠宝产业园项目的建设方海南五色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责令依法依规文明施工,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存在超时施工现象责令限期改正,并将持续跟踪,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做出查处。

  海濂一横街与海瑞大街交叉口的贤濂路,群众反映:龙华区海濂一横街与海瑞大街交叉口的贤濂路有一排快餐店每天饭店都随意排倒污水,道路的另一变红绿灯处还会有很重的海鲜腥臭味。

  龙华区海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向王家猪脚饭(海口龙华春之暖餐饮店)、鸭叔鸡饭店(海口龙华蔡笃委餐饮店)、天天鲜餐饮店(海口龙华鸣华餐饮店)、红绿灯交叉口东北角售卖点管理人员等下达了《责令改正/整改/停止通知书》,均已完成整改。

  南海大道海口保税区,群众举报:龙华区南海大道海口保税区海南坤隆食品有限公司(海南美大制药厂旁),尚未通过环评验收就已提前开启生产活动(食用冰),乱排放工业废水污染环境,希望处理。

  1.该项目于2023年2月13日取得《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关于批复海南坤隆食品有限公司制冰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2023年4月18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2.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二条“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规定,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

  3.根据《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关于批复海南坤隆食品有限公司制冰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文件要求:“海南坤隆食品有限公司制冰厂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与生产废水接入保税区内污水管网”。现场检查,厂区内已建有化粪池,用于生活污水处理,生产废水接入保税区内污水管网内。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

  凤翔街道石塔村,群众举报:琼山区凤翔街道石塔村存在多户开挖井水杀禽,后续的污水随意到家农田,造成污染,以及在农田建设厂房,破坏农田。

  1.琼山区凤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三家宰杀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暂停营业,严禁擅自经营。

  2.琼山区凤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和《海口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要求业主3日之内自行整改做好治污排污设施,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处置。

  3.针对宰杀点占用基本农田问题,要求其立行立改,限期3天内拆除占用基本农田部分设施。

  4.下一步,琼山区凤翔街道将对该点持续跟踪巡查,加大整治力度,切实保护环境整洁。

  海甸岛六西路白沙门夜市,群众反映:关于反映海甸岛六西路白沙门夜市污染环境的问题。其表示开市后存在油烟污染,噪声扰民(喧哗、音乐),有些垃圾飘到海洋等问题,这与自贸港“宜居”的理念相违背,希望政府着眼于长远利益叫停该夜市。

  美兰区已于6月16日20时至23时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白沙门文创市集周边点位进行噪音检测。截至目前,第三方检测机构还未出具检测报告。待检测报告出具后,若检测结果显示超标,美兰区人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依法处置。美兰区将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南海大道海口保税区,群众举报:龙华区南海大道海口保税区乙号路C09-1号厂房海口阳光冰粒工作室,尚未通过环评验收就已提前开启生产活动(食用冰),乱排放工业废水对环境造成污染,希望处理。

  1.该项目于2023年3月2日取得《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关于批复海口龙华阳光金盘冰粒室冰粒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2023年4月23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该项目2023年3月开始开工建设,2023年4月主体设备安装完成,2023年4月11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2023年4月23日开始陆续调试设备并生产食用冰粒。2023年5月,海口龙华阳光金盘冰粒室冰委托海南中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编制验收报告。2023年5月29日海南中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废水、噪声均达标。2023年6月16日,召开海口龙华阳光金盘冰粒室冰粒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评审会。

  2.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二条“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别的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能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规定,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

  3.目前该项目未建设生活区和办公区,生产废水接入保税区内污水管网内。符合项目环评文件要求。2023年5月29日海南中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测试报告》,海口龙华阳光金盘冰粒室冰粒厂项目废水检测达标。

  秀英区火山口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往北约270米的秀英云福保温建材厂,群众再次来电:海口市秀英区火山口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往北约270米的秀英云福保温建材厂不定时加工泡沫,生产加工时散发刺激性气味及机械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望督察组及时处理。

  1.要求该公司对生产厂区的出入口加装推拉门,并做好窗户维修更换工作,确保生产作业时门窗关闭废气及噪声不外溢。

  3.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要求该公司在生产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定期更换活性炭和UV光氧灯,并做好更换台账,发现废气处理设施异常及时停产检修,并报告辖区网格员,避免废气及噪声影响周边环境。

  4.6月15日海口市市政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为排放达标。

  5.2023年6月19日,该公司按要求进行整改之后已恢复生产,海口市市政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对该公司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为达标。

  凤翔街道石塔村委会石塔西路一横巷15号,群众举报:琼山区凤翔街道石塔村委会石塔西路一横巷15号每天15点开始喷漆,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琼山区责令海口琼山亿客隆汽车维护中心停止烤漆喷漆业务,停用烤漆房,拆除落后工艺设施设备。如该企业欲继续从事汽车烤漆喷漆业务,应采用合格工艺设备,并在正常工况下达标排放,方可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目前海口琼山亿客隆汽车维护中心烤漆喷漆业务已停止经营并消除污染源。

更新日期:2024-03-03 来源:火狐直播app官网下载